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9年陇南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
- 2019-09-16 16:27:58
- 作者:
- 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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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教师资格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数据建设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教育信息化2.0“三全两高一大”总目标,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落实《陇南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规划》,补短板、强弱项、促均衡,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推动陇南教育健康、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目标
(一)持续推进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90%以上,其中接入带宽10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达到70%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90%以上,拥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比例达到90%。
(二)全面推进网络学习空间注册及常态化应用。专任教师“人人通”空间注册率达到100%,常态化应用率达到40%以上。三年级以上学生“人人通”空间注册率达到80%,常态化应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依托陇南教育城域网云平台,对接国家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家庭教育电视频道,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开发完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资源服务全覆盖。
(四)加快建设陇南教育大数据平台。年内基本建成以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教学质量分析平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和“人人通”空间为基础的陇南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对学校、教师、学生开展全方位大数据分析,对教学、升学、就业进行全面大数据分析支持,形成陇南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模式。
(五)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作用。年内建成3个以上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县,全市建成30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校。市县(区)教育局OA综合办公系统应用常态化。
(六)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夯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网络安全投入占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1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1.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力争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90%以上,70%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到100M,市一中、市实验小学率先实现千兆网络进校,陇南市教育城域网接入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2.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借鉴文县智慧校园建设经验,多渠道统筹资金,全市争取在1000人以上的规模学校中建成10所智慧校园。(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3.持续推进“班班通”建设。年内新建多媒体教室500间,多媒体教室总数累计达到10200间,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百兆光纤进班”项目,力争年底实现百兆光纤进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4.加强教育信息化设备检测及维护。建设教育信息化设备检测系统,组建维护支持团队,理顺设备维护流程,实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全面实时在线检测,故障排除24小时响应,确保教育信息化设备能够发挥应有的功效,保障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二)拓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
5.开展全市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广活动。依托陇南市教育城域网云平台,组织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应用优秀区域、优秀学校评选和展示推广活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专任教师“人人通”空间注册率达到100%,常态化应用率达到40%以上。三年级以上学生“人人通”空间注册率达到80%,常态化应用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配合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6.积极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包括: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第十届“中国移动‘和教育’杯”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中国梦——行动有我:2019年全国中小学校本德育课程和教育案例评选展播活动,并充分利用“交流展示活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加强协作与交流,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7.全面推进“创客教育”。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将市一中、市实验小学建成市级“创客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创客教育”指导教师培训工作,承办“创客教育”竞赛活动。各县区要积极引导、鼓励1000人以上规模学校开展“创客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了解前沿的科学技术,培养学生兴趣,改变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三)推进陇南教育大数据建设
8.建设教学质量分析系统。建设陇南市教学质量分析系统,采用“互联网+”模式和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完成评卷任务和复杂的考试数据统计与分析,全面呈现学生的得分情况、排名趋势、优劣势学科等,让教师、孩子和家长及时掌握学习情况,有效改进教学。(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基础教育科,市教学研究室)
9.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创新评价管理方式。采集学生生理心理、考勤、学习、生活、图书借阅、学业成绩等个性化数据,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供支撑。全面测评、深度分析,以评价促发展,挖掘学生个性潜能,帮助引导学生自我认知、自我发展、自我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实现知行合一。(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基础教育科)
(四)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供给服务
10.配齐配足优质教育资源。依托陇南市教育城域网云平台,对接国家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家庭教育电视频道,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开发完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资源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11.推进名师工作室应用工作。依托甘肃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我市名师工作室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已经获得市级或县级“名师”称号的教师必须开通名师工作室,鼓励其他教师积极主动开通名师工作室或参与到已开通的名师工作室的日常活动中,共同提高。市教育局将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名师工作室的开通及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首批市级优秀名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科室:人事科,市教学研究室)
12.加大本地优质教育资源研发力度。组建教育教学资源研发团队,负责市级本土教育教学资源的研发,探索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指导县区学校积极开展校本资源研发工作。全市完成50学时的本地资源研发。(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教学研究室)
(五)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13.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依托陇南市教育城域网云平台,通过问卷调查,分析整理教师急需掌握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教师信息技术素养培训达到40学时,同时取得30学分的教师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牵头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科室:人事科)
14.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作用。年内建成3个以上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县,全市建成30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校。市县(区)教育局开展OA综合办公系统应用培训推广工作,提升教育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
15.开展远程网络同步课堂。市实验小学在2018年远程网络同步课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远程网络同步课堂在小学阶段的常态化应用模式。各县区选择一所小学和初中作为主讲校,分别带动本县区3所农村及偏远学校。高中学校一方面积极寻求接入省市外优质校远程网络同步课堂,另一方面在本校内同年级组织开展同上一堂课活动。通过远程网络同步课堂帮扶薄弱校,促进教育均衡,为校际开展教研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配合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六)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6.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网络安全投入占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15%以上。(责任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17.提升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有序推进教育系统通用软件检测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通用软件检测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能力。(责任单位(科室):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电化教育馆)
18.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市县教育局首先建成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平台,逐步建成纵向覆盖市、县、学校三级管理部门和横向连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应急联动体系,对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安全预警、信息报送、督办交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安全教育、视频监控、排查整改、督办交办”的作用。(牵头单位(科室):基础教育科,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七)加强教育新媒体宣传工作
19.加强教育新媒体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选拔一批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教育新媒体宣传工作。建立市、县(区)、校三级教育新媒体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网络,对下定期提出新闻宣传提示和报道要求,对上迅速及时地提供教育信息和新闻线索、宣传素材,整合信息资源,全方位加大全市教育工作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20.加强全市教育宣传工作。依托“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新浪、腾讯微博平台,充实内容,完善栏目,积极回应社会群众热切关注的各类教育问题,及时更新跟进发布教育信息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市电化教育馆 配合单位: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